| 索 引 号: | GZ000001/2018-00240 | 是否有效: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 名 称: | 权力清单 | ||
| 文 号: | |||
一、主要职责
(一)指导推动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委、政府有关群众(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开展涉及全市群众(信访)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重要政策的研究,拟订实施意见和相关措施;集中收集、处理、反映并分析社情民意和群众工作形势,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二)统筹协调群众(信访)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实;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进行信访风险评估;指导协调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对可能引发或诱发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具体建议和措施。
(三)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按程序反映问题;受理、交办、转办群众信访事项;协调、督导解决信访事项;联合有关部门对信访事项进行直接调查;组织协调调度有关方面为来访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承担上级批示的重要信访事项的转办、督办、审核、上报工作。
(四)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接访、机关干部主动下访、带案下访等工作。
(五)建立信访工作考评考核机制,对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核及情况通报;负责监督检查涉及群众利益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及对群众信访问题推诿、拖延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处理意见和问责建议;对重大信访事件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
(六)协调指导对上访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和对重要特殊上访群体的稳定工作。
(七)承担党委群众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总结、宣传、推广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推动群众工作、信访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
安顺市信访局是市委主管信访工作的机关,为正处级,设办公室、督查科、综合指导科、接访科等4个正科级内设机构,下属市群众工作服务中心1个副县级事业单位。市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国家信访局、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省信访局、省委、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批办、转办信访事项的督办落实。
(二)负责处理人民群众通过书信、来电、网络等形式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领导同志的建议、意见和投诉请求;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有关重要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
(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 向县(区)和市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四)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五)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调查研究,集中收集、处理、反映并分析社情民意和信访工作形势;综合反映信访信息,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为市委和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法规草案和重要文稿;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
(六)督促检查有关信访工作批示的落实;督促检查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及信访事项办理;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开展信访问题风险评估。
(七)统筹协调推进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建设;承担、指导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八)统筹协调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指导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
(九)统筹推进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信访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统筹开展信访宣传工作。
(十)结合职能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 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